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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近因為不具名的部落格發言~發洩情緒~
曾經當她是好友~曾經傾心以對的她~
無論是什麼天大的理由~
打電話到我家對我先生罵我惡毒~說要到法院告我~
令人無言~

前幾天~我無意的看某家銀行電子帳單的內容(平常其實我不太看的)~
竟然發現數筆海外購物的交易記錄~
金額不大~但是我確實被嚇到!
馬上就打電話給該銀行質疑這件事~
銀行的態度是比較強硬的~
一來~他們需要我簽切結書~先聲明可能的刷卡人不是我~也不是"任何我知道的人"~
二來~他們要先收取調查費用~並且要先付清這些款項~

當我收到聲明書時~看到裡面所謂不實應負的法律責任~
讓我靜下心想這件事~
有沒有可能是"任何我知道的人"所為?
這樣靜下心一想~
才讓我回想起~在這個網路書城的帳號並不是我的~
而是那位"要告我的小姐"~
隨即~我發了信給那家網路書城的客服~希望可以知道發生何事?
是帳號擁有者訂的?還是因為資安問題被入侵而被盜刷?
收到的回覆~這家公司要我請銀行處理~
這條路又行不通了!
無法解決之下~只好拜託這位小姐的家人協助~問看看實情為何~

結果~不出我所料(真的盜刷不會是這種金額)~
真的是她刷的!
理由??"誤以為"是別人的帳號~所以就使用了??
這個理由好笑~精明如她~也會犯這樣的錯誤~而且偏偏是我的?
(據我所知!不只我使用過她的帳號)

無論是真是假~事實是什麼~
相對於"不具名的言論與批評"~
這種證據確鑿的事件應該才有可能成立"法律案件"吧!

更可笑的是~

如同上次的騙子事件一樣~
沒有反省為何要對所謂的"好友"編織一堆謊言~
而是去質疑家人為何洩漏她的真實~
只有一件事是他家人"不小心"透露的~就是"台大人"這件事~
我也是無意間在談事情講到她的"台大人"身份~她的家人聽了滿頭霧水...這件事才曝光...
至於其他的事...
她忘了~
原來她曾經跟我好到~
那些事實是可以用她過去的說詞推演出來的~
(忘了簡訊的事?忘了那些種種不實的抱怨~?我滿腦都是那些謊言啊~)

而在這件盜刷事件上~我沒有聽到任何一句道歉!
甚至~她也沒有感謝她的家人協助處理此事~
反而大聲的質疑為何我要與她的家人往來??
是啊~我開始後悔~
我應該直接向銀行說明可能的狀況~請銀行直接調查並採取法律行動~
無論是有意還是無心~這樣的事情擺到檯面上就是"竊盜罪"~
未經同意使用他人的信用卡購物~一塊錢也是偷~一百萬元也是偷~

就因為她對過去友誼的不屑~
就因為她始終覺得大家對她好是應該的~
就因為她容不下別人的一點點錯誤~
就因為她始終沒有正視自已的錯誤~
就因為她始終沒有學會什麼是道歉~

這件盜刷事件~
我沒有原諒她~也不會原諒她~
在法律追溯時效內~我永遠保留法律追訴權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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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wayne66ca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